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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发布日期:2022-04-1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贯彻全国、湖北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面评估全省非煤矿山三年行动前两年整治成果,梳理治本攻坚和巩固提升年度重点任务,聚焦短板弱项,多措并举,切实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对象为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含生产矿山、基建矿山、坑探项目、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尾矿库(含正常运行、基建、回采和已闭库),时间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此次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分类处置相结合,专项行动与责任目标考核相结合。从4月6日起,县级应急管理局每日要汇总本级执法检查和收集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形成每日隐患问题清单,隔日向市级应急管理局报备。

按照时间表,4月15日前,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发动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和安全规程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及时纠正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4月25日前,县级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进行100%全覆盖检查;市级应急管理局对本级负责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100%全覆盖检查,并对县级应急管理局负责检查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安监局湖北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监察,并通过抽查部分矿山,验证各地、各矿山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4月底前,各地要全面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地下矿山安全包保责任制,逐矿明确包保责任人,落实包保措施,并作为年度对地方政府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